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馈:新华禧广场二幢公寓楼,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的原粤*海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将物业管理权转给明*物业公司,明*物业于2024年6月非法进驻,于2024年10月8日退出,导致至今无物业管理。
存在如下问题:
1、现外来闲杂人员(包括捡垃圾)随意出入二幢公寓楼,导致治安隐患严重。
2、垃圾无人清运清洁,二幢公寓及周边垃圾发臭,导致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影响汕头卫生城市形象。
3、电梯运行无人管理,现已出现异响情况,导致出现严重安全隐患。
4、水、电使用无人管理,导致严重影响业主日常生活。
对此,龙湖区近日回复:
10月15日,龙湖区金霞街道综执办会同龙湖区住建局和辖区高新居委与汕头市粤**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座谈,要求其履行职责,继续为新华禧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当晚,汕头市粤**物业管理公司已对新华禧小区的垃圾杂物等进行清理,现已向全体业主发出公告,表示其将继续履行物业管理服务等职责。
本文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