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杰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连收两张罚单。
据官网公示的信息显示,汕头市杰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建设城南街道南门桥北河东街片区“锦华豪景”住宅项目过程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擅自于2019年3月对第2幢第1、2梯2层商铺改为4套住宅,并增加浇筑4个入口平台,共新增计容建筑面积11.49平方米。现场核查中,未能提供、出示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并清理现场,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汕头市杰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处建设工程造价6.5%的罚款,根据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造价预算(12457.94元x6.5%),共计罚款人民币809.77元。
另一则处罚信息显示,汕头市杰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建设城南街道南门桥北河东街片区“锦华豪景”住宅项目过程中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擅自于2020年10月在“锦华豪景”住宅第2幢裙楼的的顶层搭建临时建筑,共新增计容建筑面积295.3平方米。现场核查中,未能提供、出示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责令汕头市杰东房地产有限公司限于15日内拆除295.3平方米临时建筑并清理现场;并处建设工程造价6.5%的罚款,根据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造价预算(120621.01元x6.5%),共计罚款人民币7840.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