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此次出让的地块,位于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经济联合社高园埠洋坊,实用地面积11814平方米(17.721亩),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
该地块,正好在潮阳实验学校旁边。
起拍总价8650万,将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10时开拍。
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认购)公租房;将配建文体设施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中心、配电房等。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1.容积率:2.0<容积率≤4.0,23628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7256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0%,即≤9451.2平方米)。
2. 建筑密度:≤30%(其中塔楼≤25%)。
3. 绿地率:≥25%。
4. 停车率:停车设施配建标准≥30%(停车场配建标准的百分比为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的比值),停车场要求100%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5.建筑限高:≤80米。
6.配套设施
(1)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认购)公租房。
(2)配建文体设施用房(≥60㎡),配建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中心、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具体面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3)根据《汕头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汕市发改〔2023〕137号)的要求,300户以下的新建住宅项目,按不低于6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300户以上的,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每千人常住人口不低于10个托位标准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潮阳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使用管理,权属归政府所有。
(4)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地下空间仅可用于建设停车和人防、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
上述配套设施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7.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8.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用地和道路红线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执行。
9.按照不低于0.3辆/套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按不低于配建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比例配建。电动自行车单个停放车位面积原则上按照2.0米*0.8米计算,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应集中设置,宜优先集中设置在地面,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10.新建民用建筑按不低于国标基本级绿建标准建设。
11.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40%。
12.规划总建筑面积10万㎡(含)以上的建筑项目,必须有20%(含)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以下,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含)以上的新建建筑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可根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
13.未涉及的问题,参照《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并按《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居委护城河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这个地块,将花落谁家呢?可以一起期待一下了。